賽50:11:「凡你們點火,用火把圍繞自己的可以行在你們的火焰裏,並你們所點的火把中。這是我手所定的:你們必躺在悲慘之中。」
我們依神的形象被創造,卻因一人的墮落,罪性就進到我們的生命裏頭,使我們都受罪的奴役。原本我們的生命是處在黑暗之中,我們「行在暗中,沒有亮光」(賽50:10),然而,「光照在黑暗裡,黑暗卻不接受光。」(約1:5)
主耶穌基督就是那光,是我們一切生命的源頭。
我們行在黑暗中,但我們不去尋求真光,反倒試圖自己去製造光,遂憑著自己虛妄的言語製造火把,企圖利用這虛假的光、偽造的光在黑暗當中匍匐前進。
我們生命的根基在於神的話語,並不是可能我們去參加某場特會,台上的講員口沫橫飛說了一堆可能鼓舞到你、激發出你情緒的話,但這些並不是出於聖經,或是曲解聖經,或是部份解釋聖經,對不起,那不是出於神,那不是真光,那只是人為的火、人造的光、偽造的光,或許這些話語會如同火把燃燒帶來火熱,但是,當火把燃盡,最終將歸於虛無,我們的生命必如同經文所言:「躺在悲慘之中」。